籌組緣起與未來目標
我們是一群多年來從事少年福利服務的機構與團體,有鑒於國家長期以來缺乏整體性的少年福利政策規劃,恐造成少年權益與福利日漸被政策排除而邊緣化,進而影響未來國家社會經濟之發展,故於民國92年6月結盟二十二個青少年團體,共同關心與倡議攸關少年身心發展之六大權益,包括:「福利保護權」、「社會參與權」、「休閒權」、「就業權」、「健康權」、「教育權」,並監督落實各項少年福利相關政策及措施。
過去三年,本聯盟與勵馨基金會等團體代表少年福利組,參與內政部中央對地方縣市政府之社福績效考核。我們發現少年福利預算佔整體福利預算比例有降低之趨勢,內政部在九十年度少年福利預算佔整體福利預算比例由上年度5.74%降為3.77%,以致各縣市少年福利經費全面銳減,台灣省21縣市推展少年福利服務經費平均僅佔社會福利總經費之1.48%,甚至有某縣全年度之少年福利經費為零。這對於少年福利工作之推展實為不利。而影響少年福利預算降低之因素,我們分析可能有以下之因素:
1.少年福利缺乏政策,主管機關層級太低,地方團體監督力量薄弱
主計處於91年度調整社會福利補助之設算基準權數分配時,終於將少年與老人、婦女、兒童同樣以人口數計算,將社會福利分配權數訂為4%
主計處調整少年福利之設算基準與老人、婦女、兒童相同,表面上看似公平,但實際上,老人福利津貼於中央統籌款中另有獨立編列之預算;婦女福利在中央有行政院婦權會積極推動,且有獨立預算,而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則涵蓋大部份婦女保護之業務;兒童有333福利政策之保障,在兒童局亦同樣有獨立之預算編列,而少年福利不僅在中央缺乏政策,加上社會司功能日漸衰微,而少年福利團體向來倡導力量又不強,在福利排擠效應中,很容易成為被犧牲的對象,這些都是對少年福利之推展極為不利的因素。
2.少年福利被化約為特殊少年之殘補性福利服務
目前因少年福利經費短缺,在內政部及縣市政府計劃中,大多被化約為社會救助、保護服務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法定福利服務項目,就業、休閒等一般性福利服務多被忽略,大多數之縣市執行少年福利服務之態度被動消極,預防性、開創性的福利服務與政策規劃更是缺乏,少年福利大開倒車。
因此,我們發現每年平均不到2%的少年福利經費預算,已使得台灣的少年福利被化約為特殊少年之殘補性福利,失去主動引導與創造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多元空間,及以少年為準公民身分制定促進其社會參與的福利政策。此種只能顧及特殊少年需求而無暇顧及一般少年成長需求的「跛腳式少年福利」,形成沒有前瞻性、缺乏少年主體性、只想解決與控制「問題少年」的少年福利政策。長此發展,將不利於台灣少年對社會的參與感並進而被社會邊緣化。而今日諸多青少年問題與亂象,正是少年對成人社會疏離的表徵。
此外,綜觀目前各個福利別中,身心障礙團體早在多年前就集結二、三百個相關團體組成「殘障福利聯盟」,老人福利團體們亦組織了「老人福利聯盟」,而婦女團體則於90年結合了六十個婦女團體成立「台灣婦女全國聯合會」,唯獨兒童少年團體尚未成立任何聯盟,力量無法凝聚,以致在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常有事倍功\\\\\\\\\\\\\\\半之嘆。「殘障聯盟」成立以來積極倡導與監督身心障礙者之各項福利,已為身心障礙者爭取不少福利與權益,如身心障礙者之三項福利津貼就佔了中央對地方政府社會福利補助設算權數之45%,此外,身障就業基金之設立,也都是「殘障聯盟」積極動員會員團體運作之結果。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少年福利都是大開倒車的現況下,民間少年福利團體不應再繼續只是福利服務提供者的角色,而應強化我們的倡導功\\\\\\\\\\\\\\\能,方能積極促進少年福利與權益。
台少盟未來重點工作
一、 關注與倡議青少年政策制定及發展
1. 持續參與「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之推動與修訂
2. 彙整民間青少年工作觀點與研究資料庫,研析擬定民間青少年政策觀點
3. 收集彙整國際青少年政策文獻資料,建立資料庫以與民間進行知識分享及交流
4. 積極參與各項政策性委員會,並結合民意代表共同突顯青少年政策議題之重要性
二、 檢視監督現行青少年相關法令與政策
1. 少年事件處理法
2. 兒少福利法
3. 志願服務法
4. 學校社會工作制度
5. 社會福利績效考核
三、發展倡議兒少新興需求與議題
1.18歲投票權
2.青少年的社會參與
3.青少年就業與勞動保護
4.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5.青少年傳播權與新聞隱私權益
四、Empower青年工作者
1. 實務經驗的論述整理與集結出版發聲
2. 倡權議題的參與發聲與溝通平台
3. 參與國內社會福利專業發展
4. 國際經驗的接軌與交流
五、Empower青少年
1. 建構青少年參與決策的環境與機制
2. 營造青少年集體發聲與權益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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